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布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名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80号),为深入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省委、省政府确定全省10所高校的36人为山东省首批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我校文学院吴义勤教授、教育科学学院张文新教授、管理学院刘希玉教授名列其中。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是我省高层次人才的最高荣誉。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聘请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能力的中青年杰出人才担任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是我省实施的“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首要内容。“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及其所带学术团队的学术骨干在聘任期内将享受岗位津贴,第一期工程建设期间(2003-2008年),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位特聘教授每年10万元,由省财政支付,每个学术团队每年10万元,省财政和设岗学校各承担5万元;根据文件要求,设岗学校在5年内至少还要为每个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在的理工农医类学科提供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提供50万元的学科建设经费,每年为每位自然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20万元(其中省财政投入5万元)、人文社科类特聘教授提供10万元(省财政和学校各投入5万元)的科研经费。除在经费上提供支持外,设岗学校还要在研究生招生、科研场地分配、科研设备购置和使用等方面对特聘教授进行优先照顾、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