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分党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近期将举办第五十三期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班以学习党章党规党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为重点,对学员进行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教育,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增强学员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化对党的认识,增进对党的感情,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端正入党动机,自觉创先争优,勇于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主要学习材料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教材为《大学生党课教程》。各分党校根据培训内容和学员实际,统筹安排好培训课程。在坚持常规教学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种资源优势,积极创新培训形式和内容,聘请校内外专家、优秀党员代表为培训班作专题讲座,专题讲座不少于3次。
二、培训时间
本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为:10月8日(星期六)—11月3日(星期四)。各分党校以集中学习、实践教学和学员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集中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8课时,共计不少于32课时。
三、培训范围与报名办法
培训班学员应为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团支部推优,并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教工入党积极分子。曾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往期学员不在本期培训范围。
各单位于9月28日(星期三)前将课程安排表、成绩登记表报组织部,电子版发至zzb@sdnu.edu.cn。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单位填写党基班教室申请汇总表,请同时提交教室借用审批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分校区填好申请的教室号和具体使用日期、时间),由组织部统一与教务处协调解决(有关表格见附件)。9月29日(星期四)领取教材,千佛山校区上午9:30—10:00在体育馆二层北门,长清湖校区下午16:00—16:30在A区门口。
四、培训要求
1.各分党校按照有关要求安排好培训时间、地点,加强日常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各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0人,人数较多的可以分为两个班;人数较少的可以多个单位联合组织培训。
2.各分党校要选派一名教师担任班主任,指定一名优秀学生干部担任班长。班主任、班长要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加强管理,提高学习质量。如因故需调整上课时间、地点,请提前一天通知组织部。组织部、党校将不定期对各培训班上课情况进行检查。
3.培训结束时,党校将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时间为11月4日(星期五)晚19:00。考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者,颁发结业证书,并将成绩填入《学员登记表》,装入学员个人档案。各单位领取考试成绩后,组织培训合格学员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材料中《学员登记表》(第三人称、手填),报组织部审核盖章。
4.学员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遇特殊情况,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员累计旷课2课时以上或请假4课时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班主任、班长负责课堂考勤,培训班结束时,班主任负责汇总考勤情况,由分党校负责人签字后报组织部。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党 校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