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12月中下旬进行中层领导班子工作运行情况调研评估、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2015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层领导班子工作运行情况调研评估
组建9个考核调研组,对全校中层领导班子新一轮聘任调整以来工作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评估。调研工作结合2015年度考核、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工作统筹进行。
(一)调研内容
调研工作立足学校中层领导班子新一轮聘任调整以来整体运行情况,重点了解5个方面的内容:(1)班子的工作思路与举措;(2)班子及其成员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3)落实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情况;(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5)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二)调研方式
调研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听取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简要工作汇报;(2)对部分师生进行访谈;(3)听取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意见;(4)听取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意见;(5)参加中层单位年度考核和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6)参加各中层单位组织生活会;(7)查看各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相关数据;(8)综合研判评估。
(三)调研结论
考核调研组紧扣调研内容,在全面掌握情况基础上,对各中层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中层干部作出客观、真实的综合评价,分别形成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分“好、中、差”三个等次,评价为“差”的要占一定比例。调研结论要采取写实办法,本着实事求是精神,既要考虑班子本身作出的努力,也要考虑原有工作基础等因素,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点明问题和不足,对如何改进提升工作提出明确建议。
(四)时间安排
调研评估工作定于12月11日启动,各单位具体时间安排由考核调研组与各单位商定。
二、2015年年度考核
(一)考核范围
全校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
科级干部的考核测评,由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办法
2015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依据《山东师范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山东师大党字〔2015〕3号)各项要求进行,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工作业绩评价。
(三)考核程序
1.总结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撰写2015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班子的报告要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干部个人的报告要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认真填报《山东师范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各教学科研单位同时填报《山东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2.述职测评。
(1)内部测评。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听取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述职并进行测评,届时考核调研组参加会议。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委协助组织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进行述职、测评;组织机关、直属单位工作满意度测评。
(2)单位互评和领导评价。组织中层领导班子述职考核大会,学校领导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正职进行评价;中层单位和中层正职进行互评。
3.综合评价与确定考核等次。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测评数据、调研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正职的考核等次、2015年度“十佳”单位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4.结果反馈与运用。学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向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班子和干部个人考核结果;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本单位干部个人反馈有关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层领导班子调整和中层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安排
12月29日前,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将领导班子和干部个人考核登记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干部考核日程安排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zzb@sdnu.edu.cn。2016年年初,学校组织述职考核大会;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组织中层干部述职考核应于1月10日前结束。
(五)有关要求
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常委会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述职考核程序和时限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述职报告要切实转变文风,实事求是、言简意赅,体现思路创新、指标增量,力戒空话、套话;召开会议要严肃认真,评价干部要客观公正。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学校党委要求上来,把行动统一到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目标任务上来。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登记表》
2.《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山东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