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现就做好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和条件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推荐挂职县(区)党委副书记人选1名;选拔确定第一书记3名。第一书记原则上一包两年,中间不轮换;不实现脱贫目标,帮包单位不脱钩,第一书记不撤回。
挂职县(区)党委副书记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任正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注重推荐43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熟悉基层工作,优先考虑有过基层领导经历或
担任过第一书记的干部。挂职人选与第一书记人选不交叉。
第一书记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党建和扶贫工作,热心为农村和群众服务,身心健康的党员干部。优先考虑后备干部或没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同志。3名第一书记中至少有1名处级干部带队。
二、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
推荐挂职县(区)党委副书记人选和选派第一书记人选,在充分动员发动基础上,按照个人自愿与组织选派相结合、个人报名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办法产生。第一书记推荐人选,可以是处级干部,也可以是科级干部;科级以上干部超过8人、尚未选派过第一书记的单位,至少推荐1名人选。有关时间安排如下:
(一)1月15日(星期四),召开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会议,对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1月15日(星期四)—21日(星期三),校内各单位按照学校部署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报名推荐工作。
(三)1月21日(星期三),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将《推荐人选报名登记表》报送学校组织部。
(四)汇总报名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建议人选。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上报有关部门。
三、有关要求
选派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三农”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新时期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在实践中锻炼干部、发现干部、使用干部的有效途径。做好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工作是学校党组织应当担承的政治任务。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抓好宣传动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培养前途的干部到基层工作历练。要确保选出最佳人选,派出最强团队,切实巩固好学校第一书记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努力为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联系人:尚延山,联系电话:0531-86180073,邮箱:shangys@sdnu.edu.cn
附件: 《推荐人选报名登记表》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