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学校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在推动学校和本单位科学发展,促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公道正派、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党组织负责人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心党建工作,熟悉工作内容,掌握工作方法。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加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
2.党员队伍先进。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好,思想作风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规范,发展新党员质量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得力。
3.制度机制完善。认真执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坚持推进民主管理和党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视建章立制,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健全。
4.工作成效显著。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党组织活动。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支部能创造性开展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开展正常,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服务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5.群众满意度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工作作风等得到师生公认,总体评价好。密切联系师生,从实际出发为师生办好事、办实事,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有效发挥师生积极性和创造性,师生精神风貌好,单位团结、和谐、稳定。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优秀共产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五带头”基本要求,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工作业绩突出。优秀教工党员要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教学工作中甘为人梯、甘于奉献,在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力争上游、勇攀高峰,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优秀大学生党员要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成绩优良;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群众威信较高。
3.党的宗旨意识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团结协作,勇挑重担,任劳任怨,群众反映良好。
4.个人作风优良。坚持原则,正义感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我要求严格,思想品德优良,清正廉洁。
二、评选对象和数量
(一)评选对象。本次评选表彰对象主要是近两年来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先进典型。重点推荐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
(二)评选数量。本次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51个;优秀共产党员160名,其中教职工党员100名、学生党员60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党委组织部。
(二)审核。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审核,提出拟表彰名单,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三)表彰。学校党委授予被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师范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授予被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山东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是学校庆祝建党93周年的重要活动之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过程;作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交流工作、找出差距、振奋精神的过程。
(二)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真正把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评选出来。评选重点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原则上不推选校级党员干部。
(三)请各单位于7月4日(星期五)前,将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和推荐审批表(从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各一式两份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zb@sdnu.edu.cn。
附件:名额分配表、审批表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