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办发[2006]15号)
各市党委,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高等院校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实现省委《关于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纲要(鲁发[2005]6号)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经省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意见》、《关于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意见》、《关于规范完善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的意见》、《关于规范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制度的意见》、《关于做好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教育转化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200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