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分党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增进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了解和感情,推进思想上入党工作,经研究决定,近期将举办第四十八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本期培训班以学习《党章》和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对学员进行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教育,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使学员加深对党的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自觉创先争优,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主要学习材料为:《党章》、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参考教材为《入党教材》或《新编大学生党课教程》。各分党校可结合上述学习内容自主选择其他辅助性学习材料。
二、培训时间和学习安排
本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为:11月30日—12月27日。各党校分校以集中学习辅导和学员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集中辅导每周不少于6课时,共计不少于30课时。结业考试时间为:12月27日(星期五)晚7:00。
三、培训范围与报名办法
培训班学员应为各党支部已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没有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培训的学生。
各单位于11月29日(星期五)前将学员登记表、学员名单、学习计划安排表报组织部(电子版发至huxiaoming@sdnu.edu.cn)。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单位,请同时提交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由组织部统一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表格请登陆学校组织部网站下载。
四、组织和管理
1.在组织部、党校指导下,各分党校按照《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分校工作条例》(组字[2005]14号)及本通知要求安排好培训时间、地点,加强日常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学校党校将对本期参训人数进行适当控制,请各党校分校按照《第四十八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培训人数分配表》(附件)规定人数组织培训。
2.各党校分校应选派一名辅导员担任培训班联络员,同时指定优秀学生干部担任培训班班长(名单及联系方式随学员名单一并上报),具体负责班级日常管理。联络员、班长要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加强学员管理,提高学习质量。学习期间如果临时调整上课时间、地点,请提前一天通知学校组织部,组织部、党校将对各培训班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3.培训结束时,学校党校将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将成绩填入《学员登记表》,放入学员个人档案。
4.学员要自觉遵守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累计旷课2课时以上或请假4课时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联络员、班长负责现场考勤工作,学习结束后,及时将原始考勤记录表报组织部。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党 校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