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群组发〔2013〕1号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便于开展工作,办公室设综合组、材料组、宣传组和督导组等四个工作组。现将工作组及其职责公布如下:
一、综合组
组长:王洪禹
成员:胡晓明 邹 波 魏成武 李建业 李华臣
职责:具体负责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络;做好活动情况汇总、组织调度、档案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与综合保障等工作。
二、材料组
组长:邢 光
成员:毕研强 史志远 田学超 王国宁
职责:具体负责全校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领导讲话、总结材料的起草工作,做好文件制发等工作。
三、宣传组
组长:贾海宁
成员:王晓华 昌 兵 向玉贞 高兴成 崔 勇
职责:具体负责全校教育实践活动的新闻发布、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编发活动简报,网站更新维护,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等工作。
四、督导组
组长:吴德忠
成员:杨存昌 崔树强 张立禧 王 澍 梁 宾
房增福 姚 昌 李培荣 于永杰
职责:具体负责全校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与督导工作(督导组具体分工附后)。
山东师范大学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7月8日
附
:
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分工
为保证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经研究,现将督导组作如下分工:
督导一组:吴德忠 李培荣
督导单位:机关党委、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音乐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督导二组:杨存昌 房增福
督导单位:老干部党总支、经济学院、教育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人口•资源与环境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督导三组:崔树强 于永杰
督导单位:图书馆、法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商学院。
督导四组:王 澍 张立禧
督导单位:后勤党委、历山学院、美术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督导五组:梁 宾 姚 昌
督导单位:校医院、国际交流学院、传媒学院、心理学院、附属中学、第二附属中学、附属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