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丰富党支部活动内容与实践载体,推动党支部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的能力与水平,经学校党委同意,决定开展2013年度党支部创新活动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党支部创新活动立项工作,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这条主线,突出创新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党建活力的总要求,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立足校园实际,贴近师生思想,彰显学校特色,集中反映各单位推进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新举措、新做法和新经验,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实效性和推广价值。
二、选题范围
本次党支部创新活动立项的选题,应紧扣新时期党建工作要求,遵循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契合学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基本功能、工作特点和规律。选题范围可参考下列内容: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探索改进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党性锻炼的有效方法等。
——党支部自身建设。适应时代要求与高校特点,依托教学单位、科研团队、学生群体,探索建立新型党支部,优化党支部设置的创新思路和有益实践等。
——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推进优秀大学生和青年教工入党,探索完善党员发展机制,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特别是新形势下如何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强化党员管理等。
——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激发党内活力,探索体现民主集中制要求和高校实际的增进党内民主的有效做法等。
——开展党支部活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组织党员参与本单位(班级)事务管理,开展教学科研、社会实践、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等。
三、申报与评审安排
本次党支部创新活动立项申报与评审工作,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党支部创新活动立项工作暂行办法》,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
4月20日前,各党支部根据要求研究拟定创新活动项目,填写《山东师范大学党支部创新活动立项申报表》。为鼓励教师党员与学生党员之间的交流,教工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可联合申报。
4月30日前,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完成初评,提出推荐名单。原则上每个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推荐2-3项,机关党委不超过5项。立项推荐表和申报表(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经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组织部。电子版请发至zzb@sdnu.edu.cn。
学校成立党支部创新活动立项评审小组,按照规定进行集中评审,提出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建议名单,报请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学校适时组织立项中期检查,年底进行结项验收及有关展示推广活动。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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