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组织落实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重大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有较强的党员意识,队伍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谋划、推进本单位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科教兴鲁、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打头阵、作标兵,各项工作成绩突出。五是师生反映好。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师生员工的拥护和支持。
(二)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认真学习本职业务和新知识新技能,努力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一流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牢记宗旨,心系师生员工,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做师生员工的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评选对象和数量
本次评选的对象,是在全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60个,包括先进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10个、先进党支部50个;优秀共产党员160名,包括教职工党员100名、学生党员60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七一”前夕,省委高校工委将命名表彰山东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3个山东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3名山东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共产党员。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前3名报省委高校工委作为山东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另外,请在全校范围内择优推荐3名山东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共产党员人选(本单位范围内最多推荐1名)。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对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二)审核。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拟表彰对象进行审核,提出拟表彰名单,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三)表彰。学校党委对被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授予山东师范大学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对被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授予山东师范大学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表彰材料存入个人档案。学校党委研究确定的山东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推荐名单,报省委高校工委参加表彰。
四、评选要求
(一)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民意。要把评选工作与推动学校和本单位科学发展结合起来,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
(二)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真正把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评选出来。优秀共产党员和山东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共产党员,要重点向基层和一线倾斜,不推选校级党员干部。
(三)请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于5月25日(星期五)前,将山东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共产党员推荐名单(附件2)、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推荐名单(附件3)报学校党委组织部。6月8日(星期五)前,将学校创先争优先进活动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和推荐审批表(附件4、5、6、7)各一式二份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zzb@sdnu.edu.cn)。
附件:1、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推荐名额分配表
2、山东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共产党员推荐人选名单
3、山东师范大学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推荐名单
4、山东师范大学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
5、山东师范大学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6、山东师范大学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教职工用表)
7、山东师范大学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学生用表)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