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 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模范践行“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反映好”等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在推动学校和本单位科学发展,促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扎实有效,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优秀教职工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觉悟高;带头敬业奉献,争创佳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带头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宗旨观念强;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作风正派,群众评价好。
优秀学生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党性观念强;刻苦学习,勤于实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认真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模范带头作用明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威信高。
二、评选对象和数量
(一)本次评选的对象,主要是近3年来各单位在教学、科研、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中,涌现出的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重点推荐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
(二)本次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50个、优秀共产党员160名,其中教职工党员100名、学生党员60名(各单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鉴于目前学校学科专业调整、学院整合和现阶段基层党委(党总支)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次不再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选仅面向教职工和学生党支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二)审核。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拟表彰对象进行审核,提出拟表彰名单,报学校党委
研究决定。
(三)表彰。学校党委对被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授予“山东师范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对被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授予“山东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表彰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四、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注意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民意。要把评选工作与推动学校和本单位科学发展结合起来,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
(二)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真正把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评选出来。要重点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原则上不推选校级党员干部。
(三)请各单位于6月13日(星期一)前,将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和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3、4)各一式二份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zb@sdnu.edu.cn。推荐审批表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