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党字〔2008〕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第十六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推进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经学校党委研究,制定如下考核实施意见。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地位,着眼于提高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整体水平,着眼于全面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目标促规范,以考核促建设,以实效促发展。通过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工作、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开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思想保证。
二、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包括党总支建设、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工作、干部和师资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群团工作、特色工作等八个方面的指标,具体内容见《山东师范大学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测评表》(附后)。
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12月份,考核测评形式包括自评、互评、群众评议、组织审定等,主要方法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材料、问卷调查、座谈、个别访谈、综合评议等。
各单位要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首先认真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状况、主要成绩和经验体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自评得分等。在自评基础上,组织单位内部教职工进行群众评议,并在各单位之间进行互相评议,最后根据综合评议等情况,确定考评成绩。
对工作做得好、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基层党组织,学校党委予以表彰。
三、组织领导
开展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是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学校成立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有关考核测评事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考核同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党组织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更好地推动本单位的事业发展;要坚持重在基层、重在落实、重在实效的原则,做到作风务实、措施落实、成效求实,不断把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附:山东师范大学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测评表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8年3月26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山东师范大学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