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字(2007)43号
为切实加强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指导,确保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保证新党员质量。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经学校党委同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07-2010年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强化措施,完善制度,严格程序,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不断开创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发展规划与目标要求
(一)总体规划。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意见》、《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关于在大学生班级中建立党支部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将培养教育贯彻于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努力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以上支部建在班上”的学生党建格局;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发展力度,争取发展新党员数量在现有基础上稳步提高,至2010年,学生党员占学生总数的比例达到18%左右的规模,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学生党员队伍。
(二)发展比例。2006年6月底,我校有学生党员4454名,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4.2%;其中本科毕业生中党员比例占22.9%,研究生中党员比例占42.2%。2007年,学生党员占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提高到15%;在此基础上,每年有所递增,至2010年,力争达到18%左右。
(三)质量要求。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那些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学习刻苦努力,入党动机端正,在各方面都起到表率作用的优秀青年学生吸收到党内来。
(四)发展节奏。根据大学生的成长规律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循序渐进,因势利导,稳步实施。一般情况下,每学期发展两至三批,大学一年级适当发展,二三年级重点发展,四年级稳妥发展。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要做好与高中阶段的衔接工作,对培养考察满一年、条件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初也可以发展入党,做到党员发展“关口前移”。
(五)党支部建设。目前,学校共有学生党支部139个。要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力度,对条件具备的班级应及时建立党支部。2007年底,三年级以上班应有50%左右建立党支部,基本实现“支部建在班上”,至2008年底,力争达到7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培养教育措施,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一是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要把“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与“广选苗、勤选苗、严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措施,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力度。要根据学生的成长规律和特点,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
二是切实抓好学生党基培训班工作。各党校分校要按照学校党校的统一部署、具体要求和教学大纲,认真组织好每年两期的党基培训班。学校党校要加强对各党校分校统一管理、监督、指导,严格考核制度,保证培训质量。加强对班级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学习小组的指导。完善“两级建校,三级培训”的培养教育体系,不断扩大培养教育面。
三是严格实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动态管理。各学生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各党总支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研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确定为发展对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调整。
四是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重要作用。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做到思想上引导,学习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把培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积极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衔接工作。凡中学时即为入党积极分子,其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完善的,培养考察的时间可以连续计算。要及时了解掌握新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主动工作,细心教育,加强培养,为在低年级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基础。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要在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严格推优、严格审查、严格考察、严格审批、严格公示、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新生党员严格审查等制度的同时,健全完善以下制度。
一是党委派组织员列席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学校将视情况委派组织员列席党支部召开的确定发展对象的民主推荐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等,加强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是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山东师大党字[2005]8号)精神,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全方位的责任保证体系。对因工作失职或违反有关规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发展学生党员无记名投票制度。党支部召开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积极提倡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四是预备党员预备期群众评议制度。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建立健全学生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坚持对预备党员交任务、压担子,组织参加实践锻炼,定期进行教育考察。建立预备期群众评议制度,对预备党员的表现和发挥作用等情况,每半年在全班同学范围内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接受群众的监督。评议结果,将作为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参考。
(三)继续加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力度,实现高年级学生“支部建在班上”,夯实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
健全完善学生党支部设置,是加强和改进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组织保证。进一步加大在学生班级中建立学生党支部工作的力度,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班级,应及时建立党支部。各党总支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在支部建在班上后,应及时聘任组织员,统筹协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要选好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不断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切实把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成为带动大学生团结进步、成长成才的坚强政治堡垒。
积极推进研究生党支部建在年级、学科上,努力实现研究生党员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与研究生学习、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有机结合。
同时,适应学生学习、生活、活动方式的新变化,积极探索在学生社区、社团等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实现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基层组织,不断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
四、组织领导
发展党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抓好。
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具体指导,学生工作部门积极配合,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贯彻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围绕学生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各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学生党建工作格局,切实把发展学生党员等工作落到实处。
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要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要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发展学生党员规划、工作目标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到有培养计划、有工作步骤、有发展进度、有数量和质量要求,并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强对党支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指导。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学生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把学生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和检查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工作计划和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年度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加强各级党组织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充实调整组织员队伍,坚持和完善组织员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务干部的培训,提高其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学生班级党支部建设的实际需要,要特别重视学生党支部书记的学习培训工作。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与实际需要,创新工作思路,支持和鼓励党员干部、党员教师通过建立联系点等形式,指导和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学生党员等党建工作。重视发挥辅导员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年初,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向学校报告上年度发展学生党员情况和本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学校党委每年将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