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党字[2002]36号
一、热爱祖国,忠诚教育。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勤奋学习,加强修养。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现代科技文化和管理知识,重视开展科学研究,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爱岗奉献,尽职尽责。热爱本职工作,讲求奉献,不图私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通晓业务,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多做贡献。
四、发扬民主,求真务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善于倾听群众意见,注重调查研究,敢于坚持真理,反对形式主义,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五、服务师生,管理育人。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运用工作职权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服务;科学管理,全员育人,把育人工作渗透到各项管理工作中去。
六、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依法办事,慎独自律,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公道正派,团结同志,相互尊重,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2002年12月31日